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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师范大学基础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学生实验守则

发布者:化学与材料学院 [发表时间]:2020-05-02 [来源]:化学与材料学院 [浏览次数]:

为了加强实验中心的建设和管理,确保实验教学质量和实验教学改革方案顺利进行,使学生能够养成良好的实验习惯,达到全面提高学生整体素质的目的,对进实验室实验的学生特定如下守则:

第一条严守实验课堂纪律,上课不迟到,进实验室换实验服,听从教师指挥,服从安排。

第二条讲文明,讲礼貌,不高声喧哗,保持实验室安静;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保持实验室的整洁。

第三条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分组要求使用仪器设备和实验用品,保管好自己的实验台、实验凳和玻璃仪嚣等;爱护仪器,遵守操作规程,节约原材料,任何仪器设备和药品等不经指导教师许可,不得动用。仪器必须按仪器使用证进行,使用仪器要凭仪器使用合格证方可使用,教师准许使用的仪器,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如有损坏或丢失,立即向老师报告,等待处理。

第四条树立良好的学风。实验前认真预习,写好预习报告,预习报告中要写出实验用仪器、画出装置图,查到实验所需药品的物理常数及简单的化学性质,操作的注意点和自己的疑问,力争目的明确,原理清楚,方案可行;认真听讲,积扳思维;实验中头脑清楚,细致观察,仔细操作,严谨求实,勇于创新;按时完成实验,结果合理可靠;原始记录真实完整;按时交实验报告,内容简明,数据完整,字迹清楚,讨论就实验质量、实验成功失败要点、发现的问题等具体深入展开。

第五条按指定的位置做实验,不乱动别组仪器、物品和玻璃仪器等。做完实验,要将仪器、物品、实验凳和实验药品等放回远处;将玻璃仪器刷洗干净,实验台面收拾整洁,实验教师允许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第六条值日生要最后检查实验室的物品摆放的是否整齐,把实验室的卫生彻底打扫干净,仔细检查水、电、气是否关闭,经管理老师批准后,方可离开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