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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202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化学与材料学院 [发表时间]:2024-03-22 [来源]: [浏览次数]:


南宁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

202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实施细则

根据《南宁师范大学202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化学与材料学院的实际,为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制定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参加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解释,保障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和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按照规定成立若干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具体负责实施对考生面试考核等相关复试工作。

(三)学院成立由学院纪委书记组成的督察组,全面督查复试及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与复试分数线

(一)招生计划

化学与材料学院2024年拟招收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名额如下:无机化学 (070301) 5人、分析化学 (070302) 16人、有机化学 (070303) 16人、物理化学 (070304) 5人、高分子化学与物理(070305) 3人;拟招收专业型硕士学科教学(化学)专业(045106) 65如有变动,学院将根据最新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最终各专业的招生计划。

(二)划线原则

1.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教育部发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分数线对应要求。网上报名时已经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第一志愿考生执行对应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分数线。“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由学校根据相关政策统一划定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三)我院所有学科专业方向研究生均为全日制研究生。

三、调剂

(一)2024年我院无机化学(070301)、分析化学(070302)、有机化学(070303)、物理化学(070304)、高分子化学与物理(070305)学科教学(化学) (045106)等专业接收调剂。

(二)调剂申请者初试专业需与调入专业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三)所有调剂工作(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复试,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开放调剂系统时间为12小时。

(四)综合考虑学院学科专业需求、考生综合素质、考生考试成绩择优遴选考生,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其他要求参见学校2024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学科要求制定。

四、复试

(一)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所有专业复试时间为324日。

调剂考生复试预计在48-10日进行,具体复试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复试方式

本校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优先采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进行面试,采用钉钉会议或腾讯会议平台作为候选面试系统。面试时,考生采用双机位形式进行复试,严防考生面试作弊。

(三)复试资格审核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应按照我校招生规定,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版,上传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及学院指定的2045988355@qq.com邮箱并接受审查。

具体材料包括:

1. 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准考证;

2. 应届生须上传学生证;

3. 往届生须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凡于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 在读研究生须上传目前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 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6.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须在复试之前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役现役证》原件,没有提交上述两项材料的考生不得列入该专项。

7. 符合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规定且网上报名时已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且已经进入我校相关招生专业2024年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非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考生,必须在复试前提交少数民族地区(自治区、州、县)的户籍证明和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工作单位证明,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享受“双少生”政策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申请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我校将严格审核享受“双少生”政策的考生资格,经报考学院、学校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核验通过后才能确定录取资格,严禁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要主动告知我院并主动放弃复试,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8.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要在开展复试之前提交相应加分证明材料,并提前告知学院和研究生院招生科。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及初始加分的,网上报名时要按规定申报并如实填报,未按规定申请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形式。

  由于考生个人原因不按时提交相关加分、考生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且不告知学院和研究生院招生科,由此影响该生不能复试的,相应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复试内容和形式

我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综合面试三个部分。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成绩。

1.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听力、口语两部分,主要对考生英语的听说理解能力进行测试,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为100分。

2.专业知识测试。主要考察学生专业知识结构的扎实程度、实践操作技能等,满分为100分。

3.综合面试。全面地了解考生情况,全面考查学生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专业知识测试(100分)和综合面试(100分)两项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具体情况由各复试小组组长酌情处理。

4. 同等学力加试:考试科目参考《南宁师范大学202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口语形式进行,每门加试课程口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复试纪律要求

1. 严防考生复试作弊严厉打击高科技作弊,打击冒名顶替,考生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我将对所有复试环节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复试前考生需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考生任何时候将复试相关试题及复试环节有关内容泄露或公布,考生也不得向他人打探复试试题并寻求帮助,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成绩核算及录取

(一)成绩核算办法

1.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2. 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总成绩。

(二)录取原则

1.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状况、思想政治品德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录取。

2. 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录取,考试总成绩相同,复试成绩高者优先,若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完全相同,统考成绩高者优先。由于报考不同院校的考生初试科目、难易程度不尽相同,初试成绩的可比性不强,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和调剂考生的总成绩分别排序,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尚有余额,在调剂生中择优录取。

3. 复试成绩不合格 (复试总成绩在180分以下或专业知识测试成绩综合面试两项成绩总分120分以下) 者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及格 (60分以下) 者不予录取。

4. 录取中要参考学生的思想品德表现、学习成绩、科研活动、实践创新能力以及工作绩。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六、信息公开与监督

学院公布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等相关信息,接收社会监督。

学院保护实名申诉、举报者的合法权益。

受理部门:南宁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纪委办公室

举报箱:nsdhcxy2024@163.com

举报电话:0771-6210705

.温馨提示

1.本细则所涉及内容若与上级文件不符者,以上级文件为准。

2.考生注意事项(网络复试须知),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通知(http://yjsxy.nn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