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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学习部管理制度

发布者:学工办 [发表时间]:2024-05-11 [来源]:学工办 [浏览次数]:
图片 校对 陆胜文
审核 杨晶

学习部规章制度

第一条南宁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学生会学习部,开展各类学科竞赛﹑学习活动,活跃学习气氛,提高同学们的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良好学风的形成,端正学习态度,营造我院更浓厚的学习氛围。配合学校搞好学风建设。

第二条院学生会学习部的所有活动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与院颁发的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分团委学生会的集体活动,甘愿为学生工作无私奉献。

第三条本部门所有成员应服从常委、秘书处的工作安排,尽力并全力支持学习部及其他各部门的工作

第四条本部门部长对本部门所有活动承担责任,全面把握部门内部各项事务的方向、进度,并有权作出必要、合理的决定。副部长要积极配合部长工作,没有权利的大小,只有所负责工作的轻重,相互协调一确保活动的顺利的进行。

第五条基本任务:

1、配合校学习部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反映情况;

2、期考成绩的整理和存档;

3、综合素质测评的评定;

4、三好学生、优秀班团干、先进班级、优良学风班的评比;

5、协调好学习部分管的科学与研究协会举办活动;

6、配合纪检部做好考勤工作;

7、举办“课堂模拟大赛”等学科竞赛;

8、指导各班填写“个人情况表”;

9、统计各班英语四六级、计算机、普通话等过级率。

第一章工作条列

第六条整体工作制度:

1、收到工作短信需及时回复,有事耽误回复需及时说明情况;

2、在工作中出现失误需及时上报;

3、与各班学习委员保持联系,及时收集各班学习信息;

4、学期末整理并上交工作总结。

第七条会议制度:

1、提前5分钟到场;

2、到会者携带工作笔记本、相关牌证和黑色签字笔;

3、保持会议纪律,不得交头接耳等;

4、做好会议记录。

第八条请假制度:

1、参加院团委学生会活动及会议需要请假者,需经过部长同意并签字方可生效,将请假条递交至秘书处;

2、不可擅自代替部长签字;

3、部门活动及例会请假必须当面或以电话形式进行,否则无效;

4、若事情紧急,将请假缘由以短信形式告知部长。

第九条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需按安排准时到达值班地点并签到,进入办公室前需敲门,向老师问好;

2、值班人员衣着整洁得体,不穿拖鞋,背心;

3、值班过程中应认真严谨,不擅自离开值班地点;

4、值班人员需做好值班日志的填写,记录值班过程中的各种情况;

5、值班时,应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

第十条组织机构:院学生会学习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干事或助理若干名。

第二章

学习部将会定时对规章制度进行修改,本细则解释权在南宁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学生委员会学习部。

南宁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学生委员会学习部

二〇一九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