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第一条 南宁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分团委组织部隶属于南宁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分团委,是一个负责学院制度化建设、完善团组织规章制度建设和考核制度建设的职能部门。
第二条 本部门基本职责:
(一)整理和管理各级团员的档案,完成入校和离校团员的团组织关系转移以及团员证的补办工作。
(二)负责团员的管理,记录各年级各班级团费收缴情况及各团支部团员,非团员和党员的人数统计工作。
(三)组织大一、大二团支部开展团生活工作(主题班会、党团知识竞赛、团日活动等)。
(四)负责分团委学生会和易班委员、常委的推优入党及各年级各班级的优秀团支部、优团优干的评比工作。
第一章 职权细则
第一节 团支部生活的开展工作
第三条 将每一次的班会主题提前通知到各班团支书,按时检查班会情况并做好记录。
第四条 提前通知各班团支书需为举办党团知识竞赛等活动做好准备,并需提前做好PPT,工作人员等工作准备,安排两至三次彩排。
第二节 党员、团员的资料管理
第五条 记录各年级各班级团费收缴工作,统计各年级各团支部团员、非团员、党员的人数以及团员、党员资料并存档放至办公室。
第六条 负责团员证的补办和有关党团证件的盖章工作。
第三节 推优的工作
第七条 做好我院的分团委学生会和易班的推优入党。
第八条 通知各班团支书开展优团优干的评比工作并收集资料上报校级团委。
第二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仅属于南宁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分团委组织部。
第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共青团南宁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分团委组织部
二〇一九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