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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易班学生工作站活动策划部工作制度

发布者:化学与材料学院 [发表时间]:2025-05-19 [来源]:南宁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 [浏览次数]:
图片 校对 刘杨
审核 杨晶 终审 屈泽明

南宁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易班学生工作站活动策划部工作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南宁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易班学生工作站遵照南宁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学生委员会的规章,为了更好更规范地开展我部的工作,我部特制定此规章制度。


第一章 基本职能

第二条 积极完成校易班工作站分配下来的任务。

第三条 在易班上开展有化学特色的、有益于大学生的各种活动。除课堂之外还有更多的机会接触到化学,培养其积极参加活动的态度。

第四条 积极配合其它部门的工作。


第二章 会议制度

第五条 提前15分钟到场。

第六条 需带上笔记本和笔,做好相关笔记。

第七条 会议过程不得交头接耳、做与会无关的动作。

第八条 不得无故缺席会议,有事要履行请假手续。


第三章 人事制度

第九条 为使部门持续发展,每年向新生举行招新活动。

第十条 发现和培养优秀成员,每月对干事或助理进行工作培训。

第十一条 部门换届前,需对部门接班人进行重点培养,对工作进行交接。


第四章 奖惩制度

第十二条 在期末时根据日常工作表现评选出先进个人,并应予以表扬、奖励。

第十三条 违反三大机构及本部门有关规定或无故不完成任务者,应书面说明情况或做自我检讨。因事不能参加例会者需向部长或易班秘书处作出书面请假;无故缺席会议三次以上者给予警告处分;对三大机构造成恶劣影响者取消其所在部门中担当的职务。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南宁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易班学生工作站。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南宁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易班学生工作站活动策划部

                                              二〇二五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