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推进实验安全教育,促进化学实验室准入制的实施,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实验安全意识,完善学院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科学规范使用各类仪器设备,充分发挥大型仪器设备在教学科研中的作用,促进教学科研高质量发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经学院党政会议讨论,为加强学院学生实验安全教育和实验室管理工作,特制订下列实施细则。
一、关于实验安全教育学习和考试
全院所有学生都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年度实验安全教育学习和考试,考核结果以学校实验与设备管理中心提供数据为准,实验安全教育考核结果作为当年各类评优评先、各类奖助学金的重要参考。
(一)没有通过学校组织的安全教育考试的本科生,从当年综合素质测评中扣 10 分
(二)没有通过学校组织的安全教育考试的硕士研究生,从当年参加学院研究生各类评优评先、学业奖助学金评分中扣 10 分
二、关于实验室使用及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
(一)使用大型仪器设备前必须经过仪器使用培训,接受由导师或仪器负责人的培训,并填写《化学与材料学院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培训登记表》备案,没经过培训或培训后不填写登记表就直接使用仪器的,每次扣 10 分。
(二)使用大型仪器结束后没有及时做好室内环境卫生清洁的每次扣 2 分;没有填写仪器使用记录的每次扣 2 分。
(三)没有按规程操作引起仪器损坏的,视情况扣 10-20 分,损坏特别严重的参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执行,具体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四)离开实验室必须及时关门,离开实验室 30 分钟及以上或实验结束后没有及时关好实验室门窗(含仪器室)每次扣 10 分,导致室内物品被盗丢失受损的参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执行,具体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五)使用仪器损坏后要及时填写《化学与材料学院仪器设备使用故障登记表》才能开展仪器设备后续维修,使用仪器设备损坏不如实登记的每次扣 5 分。
(六)大型仪器使用实行预约制,严禁冒名预约,对于没有预约就使用仪器的每次扣 2 分。
三、关于扣分统计
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扣分统计,所扣分仅当年累计(合计)有效,学院开展各类评选活动前公布统计结果。
